明泰铝业: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拟实施的《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拟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