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发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 自接到公司通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 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 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 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 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 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 证券代码:601686 证券简称:友发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13058 转债简称:友发转债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