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中国卫通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要求,中国 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金野、 雷世文、李明高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金野、雷世文、李明高的任职经历以及 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 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中对 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34 F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 金野 ,于2023年8月起任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在 2023年度任职时间为 2023年8月 30日至 2023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