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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红星美凯 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拟提请公司 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符合《证 券法》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审计机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将《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 签名: 日期:2023 年 10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 独立董事: 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