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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凯龙: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 们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以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变更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先机会计师行有限公司 符合《证券法》规定,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 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变更公司审计机构的审 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变更公司审计 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