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凯龙: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SHANGHAI 8 Yin Chena Road Mic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及本法律意见出具目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 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此基础上,本所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1881006/BC/az/cm/D46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王旭峰律师、赵伯晓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