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我们对《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日常经营类持续性关联 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符合公司 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协议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同意公司签订上述协议,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独立董事: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我们对《关于签订公司2024-2026年金融类持续性关联交易 框架协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认为: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 司金融业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