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能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 诺》以及《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控股股东不竞争承诺限时完成事项延期的议 案》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延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 承诺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 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 情况,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共同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承诺的审议表决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立新、程念高、魏伟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