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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CGSCGS(SH:601881)2024-01-23 10:42

独立董事对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秘书职务的要求;刘冰先生的提名和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人员变动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正常运 作。 综上,我们同意刘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王珍军、刘淳、罗卓坚、刘力 2024 年 1 月 23 日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作为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 取相关说明并审慎查验,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我们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审议刘冰先生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经审阅刘冰先生的个人履历、任职资格等有关情况,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公司股票上市地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 未发现其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基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