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提名、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紫金矿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企业管治守则》、相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规则》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薪酬",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薪水、奖金、 补贴、福利(现金或实物)、养老金、补偿款(包括就丧失或终止 其职务或委任应支付的补偿)、奖励、期权、股份赠与、增值激励 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由六名董事组成,以独立董事为主, 其中独立董事占四名并在任何时候不得少于委员总数的一半。 1 / 11 第五条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 会,对董事会负责。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下简称"高管")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制订并审查董事、高管的薪酬政策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