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2:03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 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企业管治守则》,香港会计 师公会《审核委员会有效运作指引》、以及国内《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内控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成员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事五名,非执行董事一名。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须为会计专 业背景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 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 计专业的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 1 / 10 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监察审计室承担,监 察审计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