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 试行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 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经认真审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3 年第 19 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材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的独立意见 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 独立董事:何福龙、毛景文、李常青、孙文德、薄少川、吴小敏 2023 年 12 月 25 日 二、关于调整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受让价格的调整, 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 程序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