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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控:中远海控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部分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马时亨、 沈抖、奚治月同意上述议案并按规定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杨志坚先生、张炜先生、叶建平先生、陈帅先生、于涛女士、郑琦 女士、钱明先生、吴宇女士、戈和悦先生个人简历及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 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经审阅肖俊光先生个人简历及了解相关情况,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及香港上 市规则下公司秘书的情形。 2、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聘任。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马时亨、沈抖、奚治月 2023 年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