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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 强决策科学性,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 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 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由三~五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但独立董事(如有)连续任职不得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