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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林集团: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Fenglin GroupFenglin Group(SH:601996)2024-03-26 10:28

丰林集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广西丰林木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 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 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 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 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