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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及有关责任人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王振滔,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 长;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99 号 关于对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及有关责任人 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当事人: 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奥康,A 股证券代码:603001; -1- ──────────────────────── 王进权,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翁 衡,浙江奥康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 一、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违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7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查明的相关事实,浙江奥康鞋业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王振滔在 信息披露、规范运作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方面,存在以 下违规行为。 2021 年至 2022 年,在王振滔的组织、安排下,公司通过第 三方将公司资金转给由王振滔控制的温州市瓯海南白象如飞鞋 服店、永嘉县奥光鞋店,上述行为构成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2021 年累计发生额 166,999,815.93 元, 期未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