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昌电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昌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昌电子"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 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昌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76 号),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248,574,46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 4.70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 1,168,299,971.4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155,387.11 元(不 含增值税)后,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