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花王,A 股证券代码:603007; 肖国强,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 长; 李洪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1 号 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当事人: 肖杰俊,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花 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159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2017 年,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郑州水务 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务)60%股权,并与郑 州水务原股东签订协议约定,郑州水务在 2017 年至 2019 年的业 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42 亿元。2018 年 4 月、2020 年 3 月,公司又与郑州水务原股东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其中部分 条款涉及公司承诺后续为郑州水务融资担保、项目承接等事项提 供支持,并将原先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调减1500万元至1.27 亿元。上述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