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锻智能: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合锻智能")聘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 务报表进行审计,容诚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230Z2598 号)。根据《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 处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 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真实,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董事 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积极推动解决所涉事 项对公司的影响,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