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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New HongtaiNew Hongtai(SH:603016)2023-12-08 08:1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产生。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