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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宏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New HongtaiNew Hongtai(SH:603016)2023-12-08 08:14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2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无锡新宏 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 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