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宏泰: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 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现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的相关议案。经审议赵敏海先生、高岩敏女士、沈华女士、冯 伟祖先生、杜建平先生、赵寅海先生、陈鹏屹先生、陈靛洁女士、胡明峰先生、 薛建虎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认为上述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 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聘任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