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加芯彩: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的考核和评价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 公司董事与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 和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 人。 第四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一名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 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在由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八条 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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