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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蝶实业: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2 号)批复同意,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00 万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9.85 元,并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1,600 万股,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增发、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总额未发 生变化。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证券代码:603073 证券简称:彩蝶实业 公告编号:2023-022 浙江彩蝶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施建明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持有的 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