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工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5月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 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 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浙江正裕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 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 (一)召集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