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辰:江苏华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行使本条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 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前,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 过: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第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 议: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1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