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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辰:江苏华辰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 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及《江苏华辰变压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环境、社会及治理(ESG)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