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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603110New East(603110)2024-07-23 11:0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 广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8,706,7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17%,以上股份均为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广彬先生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 22,194,293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37.81%,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3%;累计被标记 股份数量为 36,512,5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62.19%,占公司总股本的 18.14%。 上述股份可能存在被动减持的风险。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4-03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基本情况 ●司法执行的主要内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广彬先生所持公司股票存在通过集中竞价或大 宗交易或两者结合等方式被动减持情形,本次被动减持股份数量为 1,670,190 股, 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2.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