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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9月修订)
603110New East(603110)2023-09-28 09:0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切实保护 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独董办法》、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及本制度 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