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鸿祥)
本人于2023年2月至2023年10月期间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历任独立董事,本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 为原则,在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 议各项议案。现就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内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鸿祥,男,1956年3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住权,EMBA 硕士,正高级会计师;自1983年7月至1998年7月,任上海财经大学教师;1998年 7月至2016年9月任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曾担任豫园商城股份有限公 司、大众公用股份有限公司、爱普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