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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材料: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丁琛)
New EastNew East(SH:603110)2024-03-27 12:41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任 职,亦不存在其他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作为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以维护公司和股东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为原 则,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 利,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现就报告期间内 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丁琛,男,1968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惩戒委员会主 任;北京市海淀区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北京市海淀区律师协会理事;中国政法 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教授;全国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 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市金融局场外资本市场专家服务团成员;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