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薛得四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薛得四为江苏常 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 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江苏常 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 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