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科技: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常青树 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青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的保荐人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 定,对常青科技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事 项(以下简称"本次调整")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4,814 万 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金额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11,844.91 万元,募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