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碳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碳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公告显示,娄底碳元系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设立,截至 2023 年上半年未形成营业收入。 公司本次投资大商能源主要为推进在新能源、风电光伏领域业务发展,标的公司 2022 年实现 营业收入 1872.03 万元、净利润-228.93 万元,2023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529.44 万元、净利 润 125.89 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和具体经营模式,相关业务收入的确认方法和 依据,是否属于贸易类业务;(2)标的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其所处行业发展情 况说明 2023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变化情况、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发展 趋势,经营业绩是否具有可持续性;(3)近三年标的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名称、获客渠道、 交易内容和金额,公司、标的公司与其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标 的公司对主要客户与供应商是否存在重大依赖;(4)结合娄底碳元的设立目的及设立以来的 业务开展情况、与标的公司的业务协同性,说明本次收购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请公司全体 董事发表意见,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发表意见。 答复: 一、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