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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轮渡: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
Bohai Ferry Bohai Ferry (SH:603167)2024-04-09 13:05

渤海轮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1 会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 事会负责,主要负责研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 方案。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二名独立 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工作人员由董事长、1/2 以上 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 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召集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委员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