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普爱思:莎普爱思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会议资料, 基于自身独立性判断,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3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调整事项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