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我们认为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 张春梅 王众 傅菊荪 2023 年 8 月 26 日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经过认真审核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