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4年4月修订)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依 法履行职权,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非独 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 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 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本制度所称监事,是指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监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 部监事和外部监事。本制度所称内部监事,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监事(包括职工代表监事)。本制度所称 外部监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的监事。 1 (五) 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