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创环保: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六月 致: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创环保")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浙江德创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 计划")的规定,就德创环保本次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以下简 称"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 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 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 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本所已得到德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