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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 的相关规定和《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尽职义务。独立董事 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