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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甚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 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 求,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 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是公司根 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募投项目 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增加 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资料 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