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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变电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该担保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制度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资料 重庆望变申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重庆望 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重庆望变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 在仔细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 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支持子公司发展, 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