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我们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中 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 规定,102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102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 限售手续。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国林 黄少明 曹 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梦天家居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