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天家居: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编制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符 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公司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