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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天家居: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MENGTIANMENGTIAN(SH:603216)2024-04-28 07:47

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年4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梦天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 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 人士担任召集人。 (四)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