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刘桢女士、杨 延莲女士、刘路遥先生为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 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 意出任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与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 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刘桢女士、杨延莲女士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 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被提名人刘路遥先生承诺在本次获得提名 后,将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 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 适用);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