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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新药业: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文件,听取相关说明,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我们认为: 公司本次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 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更好的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本次修订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