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魂网络: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进行审核, 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