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证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的程序,行使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赋予的职权。同时,公司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四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法律法规的要求: (一) 《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的规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