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联翔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 三年以上; 1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保证其认真行使职权、忠实履行义务,促进 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全体职 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制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 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工作细则是董事会秘书执行职务过程中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上海市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 定联络人。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切实履行《上市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采 ...